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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兽药管理期待“准许制”改革
来源: 点击数:869次 更新时间:2015/3/9 8:52:23
 

在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剑指食品安全,为从源头上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说,我国蔬菜、水果中滥用农药现象较为严重。即使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如甲胺磷等,一些农民仍然在使用,对土壤造成危害。

  标准是评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法律准绳。全国人大代表、佑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认为,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和司法实践看,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两缺

  明物质缺标准。即已登记使用的农兽药和已明令禁限用的物质,缺乏明确标准。标准缺失,基层监管就十分尴尬。戴天荣说,比如对于超范围使用农兽药,监管实践中由于缺乏判定标准,即便检出也难以处罚。

  暗物质缺预防。即新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缺乏预防机制。这类物质既难预知,也难监管,往往一经发现就会在全产业链传导。戴天荣说,比如三聚氰胺、豆芽中的6-苄基腺嘌呤等,对这些危害物质或者潜在危害物质,一直以来缺乏行之有效的预防办法。

  戴天荣提议,尽快将农兽药残留标准管理制度从法不禁止即允许列举制,改为不允许即禁止准许制,探索建立准许标准、一律标准、豁免标准三位一体的农兽药残留标准管理新制度。

  戴天荣认为,准许制的核心是预防未知和未知从严——农产品和食品中不得含有准许列表之外的危害物质。准许列表之外的物质都执行一律标准,一般是不得检出。而准许列表之内的物质要有一个具体的限量值。

  戴天荣、傅企平等代表建议,将准许制写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高度予以确立,改变农兽药领域明物质缺标准、暗物质缺预防的现状。同时,应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补偿机制,激励农民采用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资料。加大对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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