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设施农业是集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环境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具有技术密集、集约化和商品化程度高的特点,可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是设施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园区建设活动,通过培养一批示范典型,引导和促进设施改善、装备提升、技术普及和创新,加快设施农业的设施标准化、装备现代化、技术集成化、产业规模化进程,全面提升设施农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设施农业产品生产能力,为保障“菜篮子”供应做出积极贡献。
二、示范园区
依据设施农业优势区域布局与发展现状,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重点选择位于优势区域的生产基地作为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园区。申请建设示范园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对象选择。蔬菜、食用菌、花卉、水果及其它各类经济型作物的设施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畜牧、水产等设施养殖场,具有科学的生产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持续生产经营时间达2年以上,有自主的产品品牌。
(二)设施规模。集中连片的设施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主要设施可实现周年生产;猪年存栏量达5000头,蛋鸡10万只,肉鸡20万只,奶牛500头以上规模的设施养殖场。
(三)装备条件。设施园艺装备水平较高,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环境调控水平达到40%以上;设施养殖应采用机械化喂料、清粪,具有规范的消毒防疫设备,环境可控水平达60%以上。
(四)设施条件。1.连栋温室:单栋面积1000平方米以,有智能化控制设备;日光温室:有周年持续生产能力;塑料大棚:跨度8米以上。2.独立的生活区和生产区,场区、舍内实行净污分道;畜禽舍具备良好的采光保温隔热性能。
(五)基础条件。生产区水、暖、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备与温室设施相配套的综合生产车间,后处理机械化、标准化水平达到30%,商品率达到90%;设施养殖场设有专门的粪污处理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六)经营管理。作物品种优良,栽培科学,植保无公害,产品安全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具有公司加农户的协作机制,对周边农村有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
示范单位由各省办公室统一负责推荐。2014年计划在全国建设30个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
四、建设原则和目标
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以自建为主,政策扶持为辅,充分调动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业设施建设质量、生产效率、抗灾能力和生态化水平。计划经过3年示范建设,示范单位的设施标准化水平达到90%,先进技术装备应用率达到80%,产量提高10%,生产成本降低10%,综合经济效益提高15%以上,示范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好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省办公室主要负责示范单位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指导,地市部门负责示范单位建设的组织和指导,申请人负责示范单位建设的具体实施。
(二)做好培训指导。各基地办公室要加强与种植业、养殖业基地的协作,组织农机、农艺、设施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技术员深入到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举办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企业和农民按照建设要求做好各项生产工作。
(三)积极争取投入。各省办公室要将现有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进行整合,向示范申请人倾斜,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园区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行政部门的支持,保障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经验。在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园区建设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新经验,为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探索新机制。加强对示范园区建设成效的宣传,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申请表格可向办公室咨询
|